德国-商务签证
10-15个工作日
¥1300
- 是否面试:
- 不面试
- 最长停留:
- 视行程而定
- 有效期:
- 90天(使领馆审核为准)
- 入境次数:
- 单次
- 办理周期:
- 10-15个工作日
- 受理范围:
-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请选择您相应职业查询所需资料
- 基本资料1、申根签证申请表原件:
(1)语言:申请表需用英文或德文填写。
(2)签名:申请表需申请者本人签名。对于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表需要由至少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父母签名时请注意不要签未成年人的名字(签父母自己的名字)。年龄以递交申请日是否达到18周岁为准。
【注】签名应与护照、委托书上的签名一致,即同为字母或汉字(中国公民请务必使用中文签名)
2、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因私护照或其它有效旅行证件,证件颁发日期不得超过10年。在您提交申请之前,请检查以下项目:
(1)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如需多次往返,护照有效期则需超过最后一次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 (2)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3)护照上的签名页必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名。
【注】
①10周岁以下未成年申请者不需要签名,或也可由申请者本人签名;10周岁以上(包括10周岁)的未成年申请者必须本人签名;18周岁及以上成年申请者必须本人签名。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未成年申请者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代替其在护照签名页签名。
②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无需额外签名。
3、照片: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 厘米 x 4.5厘米,正面免冠。
4、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5、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复印件及每位成员信息页复印件)。
6、已婚人士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7、邀请信原件: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1)任职公司的地址及详细联系方式。
(2)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4)详细的访问行程。
(5)费用承担方和承担方是否承担你返回中国的费用。
(6)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没有邀请方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将视为缺失。 - 身份资料1、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德文,或者中文附上英文/德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公司负责人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1)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4)行程目的;
(5)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6)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2、工作单位证明翻译件(若原件为中文,则须提供德文或英文翻译件)
3、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 财产资料1、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信用卡除外),复印件对银行对账单的一般要求:
(1)银行账单是由银行打印并提供的。
(2)各种银行的的借记卡 (信用卡除外)账单。
(3)银行账单可以打印在任意大小的纸张上。
(4)如银行账单是通过银行卡打印的,则银行必须在账单上盖章。
(5)根据使馆的要求,工作单位的银行对账单至少要体现最近3个月的账户流水,如银行账单不完整,您需要附加解释信说明原因。
(6)请注意银行流水不是存款证明。银行流水必须显示每笔钱的进出帐及日期。
(7)雇主单位的名字必须清楚的显示在银行账单上切必须是由银行打印的
(8)银行账单里须清楚列明工资项和退休金项
2、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1)可提供所有类型的银行以及账户(信用卡除外)的银行对账单。
(2)可提供使用任何尺寸的纸张所打印的银行对账单原件。
(3)如果您提供的是打印的银行卡账单,则需要加盖银行章,如果您提供的是银行存折复印件,则不需要加盖银行章。
(4)如果申请者本人或其父母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提供个人及该公司名下的银行账单。
(5)根据使馆的要求,您的银行对账单至少要体现最近3个月的账户流水,如银行账单不完整,您需要附加解释信说明原因。
(6)申请者也可以提供其他资产证明,例如股票或者基金的账户情况,但此类文件不能代替您清单内使馆要求的银行对账单。
【注】
①银行对账单,即银行进出账单是指您的活期银行卡或者存折,该账单中体现了您在银行的日常支取记录,不是定期存折或者存款证明。
②请确保您的银行对账单上有申请者的名字,申请者的名字必须是由银行打印的,如果是手写的,则不符合材料要求。学生如需提供父母的银行对账单,则对账单上要显示父母(账户持有人)的名字。 - 其他资料1、暂住证复印件:如您的户口所属地不属于该领区,请提供由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暂住证或者出具的暂住证明(如,警察局)。
2、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1)承保区域:申请90天以内短期申根签证,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2)保险额度:医疗保险必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合30万人民币)。
(3)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域的整个停留时间。 如在中国境内购买医疗保险,一般是按照北京时间投保,因此建议保险的终止日期比您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日期多一天,以确保覆盖
(4)如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医疗保险,必须提供保险原件;如在德国正规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只需提供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复印件即可(如提供的保单为使领馆联(Fuer Behoerde),则必须递交原件)。
3、行程单,内容覆盖在德国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注明停留的地点及日期。
1、我社提醒:办理签证务必使用有效合法的护照原件,至少须9个月以上的有效期,且至少有3张以上空白签证页,若因使用伪造或其他违法证件导致的责任及法律后果须自行承担。
2、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属于有关机构的行政权力或主权,获得签证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出境或入境,申请者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并需积极配合提供使领馆所需补充的签证材料,我社将协助办理。若遇拒签、退签或撤签或在签证办理过程中申请者自行要求停止办理,所缴纳费用恕不退还。权力机关原因造成申请者签证提前、延误、误签,我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3、办理签证所需全部资料由相关机构一并录入收取,部分资料将不予退还(如银行存款证明、公证书、存单等),请申请者自行复印留底所需资料
4、我社有权对申请者递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者须配合我社增补所需材料和提供必要的保证金。签证审核过程中,申请者有义务按使领馆要求在前往使领馆进行签证面试,并在回国后必须按使领馆要求履行销签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去使领馆面试销签。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5、我社慎重提醒:如在签证办理或签证出签后证件或相关资料在邮寄过程中因我社或第三方(快递公司、邮局或权利机关等)原因致使申请者证件及相关资料在送签、出签或邮寄过程中丢失、毁损、灭失等,我社将协助申请者重新办理,证件费用由我社承担,但我社不承担其余责任,请申请者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6、签证的具体办理日期、有效期及停留期根据申请者资料不同由使领馆签发为准,上述提供的相关信息是我社在根据办理证件经验所得,供申请者参考。强烈建议申请者在确定签证已出签并能准确预估收到签证的日期后再办理购买机票、确定酒店等相关出行事宜。
7、在代办签证过程中,若申请者与我社出现争议,争议解决地为重庆市人民法院。申请者须特别注意:申请者在递交签证资料前已仔细阅读并准确了解了上述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且认同。签证申请者及代办签证申请者对自身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将上述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转告同行的其他签证申请者。
2、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属于有关机构的行政权力或主权,获得签证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出境或入境,申请者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并需积极配合提供使领馆所需补充的签证材料,我社将协助办理。若遇拒签、退签或撤签或在签证办理过程中申请者自行要求停止办理,所缴纳费用恕不退还。权力机关原因造成申请者签证提前、延误、误签,我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3、办理签证所需全部资料由相关机构一并录入收取,部分资料将不予退还(如银行存款证明、公证书、存单等),请申请者自行复印留底所需资料
4、我社有权对申请者递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者须配合我社增补所需材料和提供必要的保证金。签证审核过程中,申请者有义务按使领馆要求在前往使领馆进行签证面试,并在回国后必须按使领馆要求履行销签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去使领馆面试销签。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5、我社慎重提醒:如在签证办理或签证出签后证件或相关资料在邮寄过程中因我社或第三方(快递公司、邮局或权利机关等)原因致使申请者证件及相关资料在送签、出签或邮寄过程中丢失、毁损、灭失等,我社将协助申请者重新办理,证件费用由我社承担,但我社不承担其余责任,请申请者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6、签证的具体办理日期、有效期及停留期根据申请者资料不同由使领馆签发为准,上述提供的相关信息是我社在根据办理证件经验所得,供申请者参考。强烈建议申请者在确定签证已出签并能准确预估收到签证的日期后再办理购买机票、确定酒店等相关出行事宜。
7、在代办签证过程中,若申请者与我社出现争议,争议解决地为重庆市人民法院。申请者须特别注意:申请者在递交签证资料前已仔细阅读并准确了解了上述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且认同。签证申请者及代办签证申请者对自身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将上述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转告同行的其他签证申请者。